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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发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白皮书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卢越
5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发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白皮书。白皮书显示,近三年朝阳法院劳动争议收案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涉诉劳动者趋于年轻化,用人单位索赔案件增多。
近年裁审两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主要呈现出诉讼请求集中化、复合化特征。诉讼请求大多集中在工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或违法解除赔偿金等问题上。同时又呈现出复合化的特征,仲裁或诉讼请求普遍有两项以上,部分案件诉请可达十余项,其中既有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解除补偿、工伤保险待遇等劳动争议传统诉求;劳动者要求支付奖金、竞业限制补偿金,兑现股权激励条款,赔偿社保损失等请求也愈发多见。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80后”“90后”逐渐成为劳动力市场中流砥柱,“00后”也开始步入职场,三年间涉诉劳动者主要集中于青壮年,其中35岁以下的占比分别为19.56%、22.10%、27.86%,趋于年轻化。社会劳动力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和劳动法律法规宣传的深入,使得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容忍度更低,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但与此同时,从仲裁和诉讼的案件来看,当事人诉求金额预期偏高的现象也普遍存在。
用人单位索赔案件增多也是其中一个特点。近年来,用人单位起诉劳动者,要求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服务期离职违约金,或以工作失误、交接不清、泄露商业秘密等理由向员工索赔的案件逐年增长。这类案件中的劳动者大多职位收入较高,掌握的社会资源较为丰富,一定程度上掌握对用人单位的选择权和“议价权”;而该类案件中的用人单位又往往在行业中有较为成熟的市场地位,为了降低经营风险,常与上述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外另行签署相关协议,许多协议因双方约定不明或内容歧义而引发纠纷。
据统计,劳动争议主要集中在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对于市场风险抵御能力相对更弱,对于经济环境变化的反应更为直接和迅速。从部分涉及裁员、欠薪的批量纠纷中看,不仅包括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也包括信息技术、文化传媒、金融服务等新兴企业。许多涉诉民营企业对于用人管理方面缺乏规范化意识,在劳动关系的建立、履行和终结过程中因对用工风险缺乏全面的评估,对相关法律法规缺乏深入的理解,未能按照劳动法规范的要求充分履行自身义务。
此外,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复杂多发。近年来,依托互联网技术的“平台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迅速发展,灵活就业人数不断攀升,纠纷数量也日益增多。据统计,朝阳法院受理的涉新就业形态民事纠纷中40%为劳动争议案件。在该类案件中,约60%的互联网平台不直接与从业者订立劳动合同,而是通过其他方式与从业者建立联系。一部分平台与从业人员签订合作协议、承揽合同等,一部分平台将配送服务外包给第三方公司,由第三方公司与从业人员订立合同,还有一部分平台要求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在查明用工主体方面,存在事实认定上的复杂,以致法律关系识别认定困难,如何平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纠纷,坚持保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与保护平台经济有序发展相结合,也将给司法审判带来挑战。